太平记_文 祸(三)--临安十八年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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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文 祸(三)--临安十八年 (第16/17页)

你在说谁划着小船往南边跑?

    曲端被治罪,贬斥,很快就在贬所死于私刑,时年未届四十。

    后来,张浚在多个不同场所表示了自己的后悔,也的确采取了一些补偿的措施,然而,斯人已逝。

    周密比之为:“则秦桧之杀岳飞,亦不为过!”

    曲端的这件事情,虽然从主角到配角到所有相关人员都是武将,但却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文祸,无中生有,却又解之合节,把那种若有若无的味道把握的很好,属于那种“一语点破,无从分说”的类型。在整个临安十八年中,能够与之相比的,大概也只有吴元美鸣条案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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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吴元美,是李光《小史》案中的人物,他在李光治私史案发后,写了一篇《夏二子文》,声讨“夏二子”,也就是夏天出来活动的苍蝇和蚊子,里面有一句非常妙的双关语。

    “夏告终于鸣条,二子之族,殆无遗类。”

    这个“鸣条”,可以理解为风把树枝吹响,指秋风起,夏日终,但同时,鸣条又是一个地名,是夏商易姓革命的主战场,这儿的妙处,就在于“夏”与“鸣条”都可以作双重解释,又都能顺畅成文。但日后被定罪,也就定在这儿,假借四季更换,鼓吹易姓革命,想做什么呢你?

    这篇文章出来后,就有人想上纲上线,初次尝试未成功,被上级官员驳回,最后,反而是在吴元美家里找到了突破口,才打动秦桧,对吴元美施以处置。

    吴元美家中,有“潜光亭”和“商隐堂”,他的同乡郑炜抓住这两个名字上报,说“潜光”就是讲他潜心于李光,要结党,“商隐”那是自比不仕秦的商山四隐,表明他无意事秦,这样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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