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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百三十九章听证 (第2/5页)
中于行为事实,而非动机解释。 随后是辩方。 辩方律师是一位年近五十的女士,语气带着一丝煽情成分。 “我们承认事实发生,但请求法庭审慎考量背景环境。” “我的当事人从小生活在高度暴力的家庭中。从死者病历可知,其患有临床确诊的边缘型人格障碍,长期对女儿进行语言及身体虐待。” 律师顿了顿,语调变高了点,“自当事人十叁岁起,其父将与前妻所生之子Luck,即Clara的同父异母的哥哥接入家庭生活。父亲本人长期缺席,实际抚养与监管责任落于患病母亲一人。” 她低头找出一份Clara的既往入院证明向陪审团及法官展示:“两名未成年子女在精神压迫和家暴中共同生活多年。父亲不在家,母亲行为失控。Luke从16岁开始打工维持家庭生活,也承担起对meimei的照顾。” 她走回席位,低声道:“两名未成年子女在完全缺乏依附的家庭结构中,发展出了非典型的情感联结。那段关系从伦理上令人质疑,但它不是cao控,也非伤害,而是被忽略者之间,彼此保护的产物。” 她没有明确说出他们的实际关系,却让在场每个人都明白了重点。 法庭响起一阵窃窃私语。 沉纪雯手中握着笔,缓缓收紧。 “案发当晚,死者进入房间,目睹二人亲密状态。”律师低头翻阅资料,又抬起头,“随即情绪失控,使用极具羞辱性质的语言对二人进行辱骂,并有肢体威胁行为。” “事后尸检显示,被告母亲手部及躯体有抓挠痕迹;而厨房地板上残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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