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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狗血的相遇 (第6/7页)
一个面包吃,喝刚煮好,冷却完毕的冰咖啡,加了牛奶巧克力。两人吃完,对视几秒,共同读出一个意思:好好谈谈吧。 “街途。” “风闻。” 两人面对面,隔着桌子坐在桌旁。街途看着风闻,等他回话,风闻虽然一脸冷冰冰的样子,实则—— 来年春天!也就是说我要和他共度!1、2、3······四个月!可能还不止!啊——我受不了一百二十天都待在同一个地方!他易感期的表现就和发情的畜生没区别,虽然技术不错,很舒服,但是疼啊好不!我的发情期和他撞上了,一样的天数和时间,交合的这七天岂不是!我为什么没提前准备抑制贴、没带通讯设备?我想玩想过头了。不想疼。 怎么还没反应?事情难办了吗?一脸严肃,是不是有什么地方我没有考虑到?还是······问一下,先有个谱。 “请问,你来自哪个地区?”街途问道。 他是以为我要告他吗?哼!我脑袋瓜子发抽了才去我想砸它个稀巴烂的地方! “Fuck the w.” 大半个早上,风闻才冒出这一句话,用的还是不雅的话语,不屑的语气。 那种鬼地方就是两方互相斗嘴扯皮,管它什么自己说得对不对错不错好不好坏不坏,被告原告干的事情好看不好看,尽管扯,只管自圆其说,把对方说得无话可说,把那些个听的人说得能最后叛你无罪,或是坐个几年牢,罚点款就继续出来溜达。不然为什么会有黑社会?辩护人还靠此增加自己的知名度,无论成败,好歹让公众对自己有点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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