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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节 (第17/18页)
泽,放到欧洲那边,自然是降维打击。所以,即便是比较劣质的丝绸,只要能运输过去,那么就是千百倍的利润。 前些年的时候,一方面中原战乱,另一方面也是匈奴横在中间,所以,想要做这个买卖,你也得冒极大的风险才行。而如今却不一样了,匈奴人自个做起了二道贩子。 匈奴人如今本来就在大量从辽国和大汉采购丝绸,用于制作内衣,甚至是用来放在皮甲里面做内衬。有道是由俭入奢易、由奢入俭难,习惯了丝绸带来的亲肤舒适的手感之后,再让他们穿粗糙的衣服,就显得有些强人所难。问题是,丝绸其实是一种比较娇贵的织物,容易变形,手粗一点,摸几下都要刮丝。就算匈奴人不会经常清洗,但是他们常年骑在马上,放马牧羊,还有打仗,这玩意磨损起来可比羊皮和毛毡之类的厉害多了。底层的牧民最多准备一两套内衣出战的时候穿,而上层的贵族,就不行了,一年没个几十套,压根不够用! 对于商人来说,只要利润足够,他们是可以要钱不要命的,在他们发现匈奴人居然也穿丝绸之后,就试探性地从匈奴人那里购买,匈奴人一问价钱,好嘛,他们只要一转手,起码就是五倍的利润,这可比抢都痛快!毕竟,就算西域那些战士战斗力一般,但是只要是打仗,肯定是要死人的,而如今都不用打,只要他们从汉人那里购买丝绸,转手卖给那些西边来的商人,就能大赚一笔,即便匈奴人不识字,但是这最简单的帐还是会算的。 这下还有很么好说的,即便是稽粥想要一直保持匈奴人尚武凶悍的个性,但是,人家其实也不是天生就喜欢杀人打仗,不就是因为草原环境恶劣,不光是气候,还有邻居,一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,如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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