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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入队要求 (第3/5页)
自己队伍么? 对方瑜来说,能加入自己队伍,最起码的要求就是,第一,能听自己的指挥,第二,有自己的想法,第三,有一定特长。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能听自己指挥,这个最重要,合适的话,后两个条件也不是不可以忽略。 虽然这样有点独裁,但是方瑜承认自己就是独裁。 不喜欢的可以离开。 他又没强制要求人进来,要知道,对于方瑜来说,真的成为队友,就像是吴雯那样,那自己就有权利和义务对他们的安全负责。 甚至有时候,对于完全认可的队友,以他的性格,也许还愿意做出更大的牺牲。 这样一来,对方瑜的负担显然会很大,所以要求高点,这很合理。 对于这个酒店的人,他之前就考虑过,能吸收成为队友的人有哪些。 最终让他有兴趣的只有两个。 一个是隆成,一个是谭婉君。 隆成自是不必多说,作为他曾经的敌人,方瑜感觉,他要是能成为队友,绝对是左膀右臂。 够狠,够强,够谨慎,在末日也能有自己的思想。 可惜三观不匹配,两人只能成为敌人。 另一个谭婉君,有思想,有行动能力,也有求生欲望。 虽然是一介女流,但能力完全不输男人,至少在方瑜看来,上次篝火交谈之中,抛开身份和性别,假如谭婉君是个男人,可能这个团队就会完全不一样。 因此,方瑜可以接受谭婉君作为队友,甚至,就连她的定位,方瑜都想好了。 队里已经有了战士,坦克,那现在就需要一个辅助奶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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