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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六二章 我不杀伯仁 (第4/7页)
他其实对于钱财看得很淡,能把惠娘救出来,连官都可以不做,更何况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家产? “我这就让人给彭兄弟取钱,请!” 沈溪对彭余是绝对的信任,因为这是他最后能用上的人,若是连彭余都不信的话,他也真没谁可托付重任了。 彭余从沈溪手里拿了一百两银子,匆忙往刑部那边去找人,问清楚状况,不到两个时辰就回来跟沈溪把详细情况说明。 “沈大人,我问过了,可以倒是可以,但替身由于上面盯得很紧,可能要专门找一个才行。”彭余道,“不过听说在押囚犯中,有个女犯跟陆孙氏很像,或者可以让二人的监号互换” 沈溪皱了皱眉,有些迟疑地问道:“那意思是,把活人生生烧死?” “恐怕只能如此。” 彭余道,“这是那边的意思,说是起火之前,把人给换了,等起火之后再开几个牢门,让场面失控。若是最后三法司那边查不出陆孙氏的真身,就暗中把陆孙氏给送出来,但若是确认并非本人,就说陆孙氏趁机逃到别的监号,一时不察,只能把人关回去!” 沈溪大概明白是什么意思了。 说白了是刑部的人怕担责,要先确定上层不追究,才肯把人送出来。在送出来之前,必须得把惠娘留在牢房里,静待后续结果。 “沈大人,有些话不得不提醒您,这刑部大牢失火,事情可非同小可,加之死的又是钦命要犯,三法司方面不可能不详细追查,若是用死人代替,活生生烧死和自然病死之人,仵作稍微观察便能查出端倪。” 彭余道,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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