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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三五章 申冤事,衙门见 (第5/6页)
啊,去南海县衙给本官借个公堂,本官要亲自督办此案,定不能让我大明百姓被匪寇洗劫而无处申冤!” 来告状的汉子一听傻眼了,你的衙所在梧州,居然要在广州府“借”公堂审案?你这是唱的哪出? 不是说好了只要我们申冤,把百姓的情绪鼓动一下,就可以回去了? 马九喝道:“得令!你们,起来随我到南海县衙!” 贼眉鼠眼的汉子当即被人缚住双手反剪背后,他连忙叫道:“沈大人,我们是来申冤的,不是犯人哪。” 沈溪道:“这位乡民,请不要误解,没人当你是囚犯,但为了鼎证匪寇罪行,诸位可都是证人。若本官捉拿行凶的匪寇来,少了诸位当人证,岂不令贼寇逍遥法外?诸位乡亲,你们说是不是?” 百姓哪里懂这些,都是随大流。 不过听沈溪说的合情合理,这些人来状告匪寇劫持他们的货船,现在官府“请”他们回去当“证人”,没什么不妥。 但变相来说,这些“证人”需要在牢房里待上几天,何时抓到匪寇何时才会放他们回去,如果抓的不是劫持他们的那批,他们还要继续在牢房里等着。 你们不是犯人,但暂时需要被衙门看管,形同犯人! “督抚大人,我们冤枉啊!” 这些来告状的人显然明白沈溪的花头,这年头老百姓都知道官司不好打,被告可能不用坐牢,告状的人倒先要进牢房里住几天。如果遇到民告官的事,那就更惨,当官的有权有势,有各种方法能整到你家破人亡。 这些人明显低估了沈溪为官处事的手段。沈溪笑道:“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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