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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到唐朝破案 第142节 (第2/6页)
说。 犯了这么大的案,不可能逃出生天,王璇儿应该趁着海捕还未实施,直奔目的地? 韩成则也是这个意思,说道:“贱籍私逃,被抓到是要刺配三千里的。王璇儿如此刚烈,豁出命为亡夫报仇,可见夫妻感情极深,对丈夫思念之情极深。程县令和王璇儿并非通州人,或许回到他们的老家了此残生?” 欧阳意反驳道:“确实存在为夫殉情或与夫合葬的可能,王璇儿是性情中人,但我还是更倾向于她会留在长安。在天后面前连杀三人,不就是等于敲了登闻鼓。” 登闻鼓在魏晋朝已有。 浅显易懂,朝堂外悬鼓,以使有冤抑或急案者击鼓上闻。 韩成则当时愣了下,却不得不承认欧阳意的说法。 “把通州的案子闹到天后面前,又在玄武门外杀人,引起这么大的震动,仅仅是为了复仇?”欧阳意谨慎分析的同时,大胆进行侧写,“程县令书生意气,不堪受辱自裁。名声、节气,对程县令这样的读书人来说是最重要的。” “王璇儿为了复仇,可以堕贱籍,以舞取乐于人,甚至被逼迫过以色侍人,她为了什么!苦心孤诣、充分准备这么多年,可以博一个到御前审案的机会,为什么要走!” 顾枫感慨:“他们一定很恩爱。” 欧阳意也赞同:“一对神仙眷侣。” 贪生怕死是人的本性。 程县令却以死明志。 虽然很傻,但伸冤无门的情境下,即使不自杀,庄戊给他罗织的罪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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