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末烟云_【明末烟云】 第三章 各有宿命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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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【明末烟云】 第三章 各有宿命 (第6/23页)

崇祯元年(62年)

    驿站进行了改革,精简驿站。李自成因丢失公文被裁撤,失业回家,并欠了债。

    同年冬季,李自成因缴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,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。县令晏子

    宾将他「械而游于市,将置至死」,后由亲友救出后。年底,杀死债主艾诏,接

    着,因妻子韩金儿和村上名叫盖虎的通jianian,李自成又杀了妻子。两条人命在身,

    官府不能不问,吃官司不能不死,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崇祯二年(629年)

    二月到甘肃甘州(今张掖市甘州区)投军。

    一代农民起义军,数次失败而又能不断的卷土重来,证明着大明王朝的气数

    已尽,难以挽救,江山已快到易主人的时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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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孙传庭:万历四十七年进士。崇祯十五年任兵部侍郎,总督陕西。

    孙传庭的长处就在于擅长自力更生,积蓄力量,为人沉稳,对崇祯忠心耿耿,

    哪怕崇祯对不起他。

    崇祯九年三月,请缨任陕西巡抚,负责剿灭农民军。孙传庭在榆林建军,号

    为秦军。最终战败闯王高迎祥,高迎祥被俘,送往北京处死,而其外甥李自成继

    任闯王。

    崇祯十一年与洪承畴在潼关南原以重兵埋伏,使闯王李自成部几乎全军覆没,

    李自成仅以骑兵突围而走。至此,陕西境内的起义军几被镇压下去。

    随后,因清军在此时攻入长城,崇祯帝急调洪承畴与孙传庭回京防御,李自

    成便得到喘息。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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