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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3章 (第4/4页)
又审理了数百个被告,出现了一些新的刑事罪名。 其中有几个刑事罪名比较冷门。 分别是拐卖妇女、儿童罪,破坏军婚罪,代替考试罪,聚众哄抢罪等。 “今天这期视频,主要是讲解这四个罪名。” 看着镜头。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,开始录制这期视频。 今日份的被告里…… 有一个小型的拐卖妇女、儿童的团伙。 专门从事拐卖人口的买卖,已经完成了数十起交易,将数十个女大学生、幼童卖到了偏远地区。 甚至有的…… 直接卖到了国外去。 这个行为,妥妥的构成了拐卖妇女、儿童罪。 “刑法240条,这个罪主要指的是指以出卖为目的,拐骗、绑架、收买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妇女、儿童的行为。” 这类犯罪…… 和其他犯罪不同,属于紧急类型的失踪犯罪。 只需要接到了相关举报,便应当立即立案,予以侦查。 立案标准较低。 而在量刑上。 犯本罪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有几大特殊情形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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