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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一章 让他们告去 (第3/4页)
把当地的保、甲长们“请”到了香山县城,随后县里就有消息传来,原先各乡的保、甲长们一律罢免,今后也不再设保、甲长,而是以太平军委任的乡长、村长负责当地百姓的治理。当地百姓以后有事也是先找太平军任命的村长处理,村长处理不了再由乡长处理,乡长还不能处理就由知县处置。 非但如此,太平军还在各乡设立乡公所。这个乡公所一般设在各乡人口稠密的村子或交通便利之所。乡公所除了一个乡长为主官外,还设有两个副乡长,另外还有10人至20人不等的公所行管人员。 各乡乡长的人选早在年前,周士相就和宋襄公商定过,最终决定由后营的各营老出任,另外再选一营管出任副乡长,而另一个副乡长则是给当地人预备的。 单是乡公所的一干行管人员是无法震住乡里士绅和宗族势力的,所以周士相又在各乡建立保安队。人口较少的乡保安队员编制为100人,称保安中队;人口较多的乡则编制为150人到200人不等,称为保安大队。 保安队的成员都从原后营保安团抽调,同时后营这个编制也解散,所属营民归由各乡安置。除原先在龙眼都安置了后营的2000妇孺,周士相又相继在香山县治仁厚坊安置了3000人,前山寨安置了1600人,良字都安置800人,长乐、永宁、大字都等地各安置数百人不等,如此将近万余人的后营老弱妇孺被分散安置完毕。 保安队的职责就是维持当地治安,并归乡长提调用以处置突发事件,如士绅煽动农民抗捐,围剿境内盗寇诸事。太平军动员作战时,保安队同时承担后方安全,并对前线提供兵员补充。换句话说,各乡的保安队不仅有类似后世警察的职能,更是作为太平军预备队使用的。 乡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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