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4之狂潮_第42章办离婚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42章办离婚 (第3/4页)

  “我们所里办户口也需要证明。”黄立军开始普及户口政策,“新生娃需要医院的出生证,两口子结婚,需要民政的结婚证。当然,像你那样,办几桌酒,搬一块住也算。那是尊重习俗,叫什么……哦,事实婚姻。”

    “那离婚怎么就不能习俗呢?”赵金河急了,“非的找那个什么民政呢?”

    “笑话!”黄立军就有些不耐烦,“结婚是喜事,我们公安能乱搅和吗?搅黄了开心是吧?马马虎虎全都一闭眼,不计较了。你离婚能一样吗?那是坏事,当然得慎重。万一随便一说,咱们就办了,过那么几天,两口子吃饱了撑的又和好了,到所里一闹腾,你是觉得咱们公安闲得慌?”

    “可这……?”赵金河就有些六神无主。

    “哎!”黄立军叹着气摇摇头,还是好心介绍,“这样吧!据我所知,办离婚那事,总得双方介绍信。小建该找老刘,你家闺女该是找华清吧?让各自单位先做做工作,如果连介绍信都开不了,那也没必要谈啥事了。”

    那个年代,离婚的难度确实很高。想悄悄办离婚是绝不可能的,先要双方单位的介绍信,然后就去面对工会大爷、大妈的疲劳轰炸吧!只有双方意志力堪比地下党,行动力堪比万里长征的红军,才有可能成功。注意:仅仅是可能。

    而许多农村夫妻真的过不下去,他们也绝不会尝试离婚这样的折磨,就索性分居搬开住。幸好,那个年代普遍穷苦,也没什么家产可以分割。再加上约定俗成,孩子基本归父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