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6节 (第5/9页)
听到柳桑宁点自己,王砚辞眉毛微挑,随即便大步走了过来。他看了眼地上拼凑的碎片,点头道:“的确是三个红字。” 众人哗然,掌柜的眼前一亮,跑堂更是欣喜不已,嘴里念叨着:“就是三坛酒!” 柳桑宁面上露出笑意:“先前只顾着理论,倒是将这茬给忘了。酒坛虽然被砸碎堆在了一起,可写'红'字处的壁口厚,就算被砸也只是碎成几片,耐心些将它们从底下找出来,便能拼凑还原。为以示公平,还劳烦掌柜再拿一坛未开封的千般红来。” 不一会儿,千般红就被送了过来。掌柜当着众人的面将它打开,里头靠近盖子的壁口处,的确写了个「红」字,与地上拼出来的几乎一样。 “如此,确可证明此前跑堂说得不假,你们几位的确是喝了三坛这里最贵的酒。”柳桑宁冲着络腮胡说道,“千般红七贯一坛,三坛那便是二十一贯。” 络腮胡眼神越发阴鸷起来。 柳桑宁却不管他给不给自己甩脸色,迈步走到了桌边,用手帕捏起了盘中的黑虫,引得酒肆中不少人倒吸一口气。 “此虫名为百里虫,叫这个名字是因为相传它能够在百里范围内,精准地判别方向。此虫认主,在一定距离内,只要听到主人呼唤它的哨笛声,便会自行回到主人身边。所以一些喜欢捯饬蛊虫之人,最喜养它。”柳桑宁给在场的人讲解着,众人听得一愣一愣的,又颇感新奇,就连王砚辞也忍住不多看了她两眼。 柳桑宁将百里虫就这么隔着手帕摊在手心,看向那几个婆娑人,其中有一位脸色已经变了,正是攀诬店家饭菜里有虫的那位。 柳桑宁继续道:“此虫不易得,要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