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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2 (第2/4页)
那时候我不信,于是跑去问我哥,我哥说成小容说得对,不过不全对,他过完高三以后再去回忆那一年确实好像是什么都想不起来,但那三百多天的空白里曾经出现过一抹极其绚烂的颜色,是在五月二十二号的那晚,我在1108门口当着他的面从自己身后递出来的。从那时候起往前数和往后看没什么区别,再多的记忆,与我无关就是黯淡。 后来我怕自己一毕业也像成小容说的那样什么都记不起来,于是放假第二天缠着我哥给我买了个笔记本,从此以后过上了坚持写日记的日子。 毕业那天晚上我坐在我哥怀里,他在后面圈着我,手里捧着我的笔记本跟我一起复习我高三走过的那些日子,我才发现这本日记根本毫无存在的意义,因为关于我那一年,或者说关于我来来往往的一切,我写下的没写下的每一个细节,我哥都替我记着,记在他眼睛后面的头颅里,像我曾对他说过的每一句情话,送过的每一个吻,每一朵花一样,雕刻在他的骨骼里,附生于他的每一滴血液,和他的每一缕呼吸共存,每一次心跳共生。 我翻开面前烫金封边的笔记本,第一页原本是一片空白,右下角是忘了我哥在趁我睡着的哪个夜晚偷偷拿钢笔写的一句情话: “Every heartbeat says love you.” 第二天我发现以后拿着本子故意装作不懂去问他什么意思,他说没什么意思,权当作是写我的名字。 我往后翻,那些页里的每一个字都是由横竖撇捺点组合而成,印在我眼里传达进大脑,它却像年久失修的机器,白吞了识字的力气,给不了相应的记忆。我像个眼不视物的盲人,又像个目不识丁的呆子,空空望着眼前密密麻麻的汉字,拼凑不出他们所对应的意思。 这些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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