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驱魔警察开始_第三十六章:道理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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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十六章:道理 (第4/5页)

    这个叫张不平的律师更是如此!

    因为他加入了大律师协会。

    这可不是随便哪个律师都能加入的。

    如果说鬼佬大律师是亲儿子,那么大律师协会的成员律师就是……亲儿子养的狗!

    当狗有那么简单吗?

    别的不说,起码要纳个投名状吧?

    投了名状,表了忠心,才能入这个会,当这个狗。

    如此恶狗,仗着鬼老子的势,自然要比普通的狗或者人凶一点。

    这就是为什么,港岛各种犯罪电影里,大反派基本都会有一个特别特别牛逼的律师,开口闭门就是专业名词,一进警局就来“投诉保释控告”三连,那叫一个嚣张,那叫一个跋扈,署长见了都得赔笑脸。

    他们真有那么牛逼吗?

    并没有!

    主要是他们背后当主子的鬼厉害。

    这一点电影和现实倒是十分贴合,现在的港岛警方,上到警司署长,下到警员军装,就没有一个见到律师不头疼,不咬牙,不想给他们两梭子的。

    所以,刚才那个叫张不平的律师,完全有理由,有资格,有底气这么嚣张。

    换一个人,就是胡sir和马sir那样的高级警司,也只能挥手叫人挡住他,不能把他怎么样。

    因为你敢动他一根毫毛,他回去就能给你写几十篇小作文,先扔报纸,再扔电台,充分发酵之后再递交法庭,弄不死你也要给你泼一身粪。

    他们就像一坨大便,看着恶心,闻着恶心,踩着更恶心!

    但……

    那是普通警察,不是许阳。

    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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