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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(第5/8页)
层迷离的粉红。 既然已经动了心,便再没有抗拒的必要。 无论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,也许应该放心,让爱一步步靠近。 于是,经过这一季青绿的夏,在动心之后,他们终于,开始谈恋爱了-- —— 安:认识你已经超过二十年了,想想真可怕!我和你同龄,生命中三分之-一的部分也都和你发生交集。 包神奇的走,我们虽然共同生了一个女儿,却从未爱上彼此。 你把我的个性摸得很透,我却觉得每一次见到你,彷佛又发现一点新的东西,永远没有看尽的时候。你这男人啊,太迷离了!当你的那口子缺乏安全感!或许这是我从未爱上你的原因。 之前香云打电话给我,问起你的下落,我们两人聊了一下--题外话,上回梁千絮想找你的时候也打电话问我,怎么你的女人们都把我当联络簿使用? 总之,香云告诉我,她要再婚了。最让我昏倒的不是这一点,她竟然告诉我,她曾经怀疑过,你无法和任何正经女人维持认真的关系,是因为你最深爱的人是我。 我不必告诉你我花了多久的时间才从哽气窒息的边缘被救回来。 我马上让香云知道她的想法有多么荒谬,然后,你也知道,女人说电话,免不了要把那个共同的男人数落一顿。 结果,我一个“不慎”就把藏在心里许多年的观察所得讲出来。而香云听到之后,竟然大力支持,让我信心百倍。 于是,我决定,我也要把这个结论和你分享。 我之前算数算错了。你生命中的良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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