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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百三十三章二京案 (第5/5页)



    徐处仁道“非也,臣以为不必禁止良田售卖,若有人想买,尽可以买,只要遵循朝廷的新政即可,陛下废徭役,减赋税,便是为了给农民减轻负担,只要赋税减轻了,农民的负担自然就轻了,良田在谁手中皆一样,最后按照律法给朝廷纳税即可。”

    赵桓颇有些赞同徐处仁的说法,他之所以动京西和京东两路,并不是因为那里的田地兼并不合理,而是因为兼并之后,地主们掌控了太大的话语权,朝廷在这方面的管控太薄弱,尝试了几十年上百年甜头的地主们,自然是不愿意减免赋税。

    现在老旧的地主已经被皇帝砍得差不多了,朝廷立了律法,想要再买田,必须遵照朝廷的律法。

    现在的朝廷律法对那些想通过买田压榨农民价值的地主来说,自然是没有以前有吸引力了,不过承包田地,只要勤勤恳恳,赚肯定是有的赚。

    如此这般,农民负担减轻,新的地主也有的赚,朝廷的第一步也达到,多方共赢。

    只是赵桓的目的不仅仅是这么简单,虽说农民的负担减轻了很多很多,但毕竟古代的种田是靠天吃饭,有的地方农民能有余粮,有的地方未必有。

    所以下一步,便是要提高生产力,只有提高了生产力,大多数农民都有余粮了,农民就会想办法拿出去卖,一来是经济提升了,二来是农民的收入提升了,购买力也提升了,进一步拉动了经济,朝廷的税收自然少不了。

    这才是皇帝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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