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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(第4/6页)
,不少人亲眼目睹,作不了假,她怎么会还活着?” “十两!” “十二两!” “我十五两,十五两!” 抬价声此起彼伏,沈清月攥了攥掌心的绢帕,按这个朝代的银钱汇率,十五两银子够买一间两进两出的小宅子,秋水镇毕竟地儿小,她估摸着撑死二十两了。 “二十两!” 一个矮矮胖胖,镶着金牙的男子高声喊着,色眯眯的望向台上女子,他对清月姑娘势在必得,喊出二十两后,大堂果然安静许多。 “二百两。” 就在众人惋惜大花魁要被这样个土财主抢了去时,一道清冷男音适时出现。 满座哗然,齐齐看向声音来处。 看见男子四十九粒玉珠的贵族装束,众人心知,土财主也没戏了。 谁知此时男子薄唇轻启,又加二字。 “黄金。” 不止前堂看客,桃姨也忍不住倒吸了口气。 二百两黄金,当年自己名震江南时,最高价亦不过五百两黄金,她心下迷茫,这小丫头莫非真有什么过人之处? “爷想清楚了?” 回过神来,桃姨不甚确定的看着他,“二百两黄金,要买我们清月姑娘一晚?” “我是要买她的人。”程显紧紧盯着台上女子,他是商人,最懂得机遇二字。 现在就是他名正言顺,堂堂正正拥有她的机遇。 桃姨有些为难,二百两黄金确实诱人,但她直觉事出反常,并未轻易松口。 “钱不够可以再加。”程显毫不犹豫,“你只管开价。” 桃姨眼皮一哆嗦,挑明了说:“爷真想清楚了,实不相瞒,我们清月姑娘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了。” 哪知男子眼都不眨,“我知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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