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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美主义 (第4/4页)
,路南的精神胜利法还挺管用。 -- 夜幕降临,将一切笼罩在安谧祥和之中。 宋清宇亲自下厨做了晚饭,味道不赖。吃过晚饭之后,两人并排坐着看书。 路南喜欢看书,但她很难从文字中了解语意,学名叫困难症。 邋遢是她最先学会的词,且是唯二会写的字。因为亲妈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: 真邋遢。 当时她太激动摔倒了,打翻生日蛋糕,弄脏了mama送的裙子。 所以,路南五岁起就知道不能摔倒。 其实很简单,只需要练习从门口到沙发,从沙发到楼梯,从床到浴室的动线,给她走上一千次的时间就可以熟练掌握。 至于卧室和浴室里,她怎样跪着趴着摸索都没关系,没人能看到。 累了就休息。宋清宇抽走她的书,揽过她的脑袋按了按。 路南反问他累不累。 其实她有点怕刚才把老男人喊萎了,想弥补一下的。毕竟她从小姨夫 人选里找对象,没有资格嫌人老。 宋清宇弯了弯唇,说上次的曲子没听完,继续弹吧。 用竖琴好不好,我刚学会了。看得出来路南很想显摆。 好。 那你抱我上去,我要换裙子。 她把自己挂在他身上撒娇,他当然不会拒绝。 原因么? 当然是因为她没有走过足够的次数,怕小心翼翼的不够雅观呀。 作者os:非常抱歉又没搞到黄,总觉得不够水到渠成;把老宋写得太温柔了,好像不敢碰南南一样,先让他解放天性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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