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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三十一章 追赠国公 (第5/5页)
百姓如同胞,自当不能再因其逃亡为流民,就逼着官吏阻止其逃亡,或驱赶回乡,乃至擅屠之;而是准其投奔他乡,务工也好,经商也罢,乃至投军,皆比直接诛戮更合圣上爱民之意,太师所倡治国之道。” 潘成听后点首:“元辅说的是!” 接着,潘成就笑道:“何况眼下要增建这么多驿路和关台,还要迁民实边,而保存新政推行后所开疆土,以存陛下即位后所立武德,就得废路引,或许新礼首要要建的礼就是,本国庶民也当为国尽忠因而不得不暂舍孝悌之礼为国做有用之民,即新礼不当只限于士大夫。” “正是此理!” “但原路引可废,其户籍不当废,以存其将来可以回乡守孝之礼;” “但为使之与盗贼区分开,当对迁居他乡之民编为借籍之民,设一住票制!在住票上除留其姓名与特征、父母等外,还得有现在的住址与原籍位置,由所住之地官员收其丁银,护其安全,同时通知原籍官衙,此民乃为国做事的良民,非逃出来行强盗事的匪寇,不可籍没其产,还当予以保护。” 户部尚书海瑞说道。 申时行点首:“很是!” 申时行接着就看向其他执政公卿:“诸公可还有异议?” 其他执政公卿皆道:“无异议!” 于是,不久后,朱翊钧收到内阁首辅申时行请废路引和设住票制度的密揭。 “废路引?” 朱翊钧看见后澹澹一笑,随即起身道:“甚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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