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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4节 (第2/7页)
洛仲堪伸手将面甲拉下,老祖宗说过,不要被那些生锈的武器划破皮肤,否则会死。 他在面甲之下撇了撇嘴,感觉有些无聊。 不论是行军,还是赶路,当然是不能着甲的,那样会让士卒感到疲惫,但是出门在外,万一遇到特殊情况,来不及着甲那就万事皆休了。 毕竟有甲和无甲的战斗力那是天差地别的。 所以一百名敢战士是轮换着披甲,时时刻刻有二十人是着甲的,洛仲堪手中长枪一指,朗声道:“儿郎们,碾碎他们,留几个活口,问问他们是从哪里来的?” 敢战士们大声笑着,“遵命,您的命令,我们的意志。” 然后呼啸着骑着马一拥而上,区区二十多人而已,对着数百人冲锋,竟然更加的气势磅礴。 “首领,他们好像有甲,比匈奴人的还要好。” 马贼的首领不以为意道:“有甲又怎么样,那些劣质的甲胄,砍几下就会碎掉,我们数百人难道还会惧怕区区二十人吗?” 他的确是和匈奴人的仆从军作战过的,但问题是匈奴人自己的盔甲都胜不过汉人,双方的冶铁技术不在一个层次,更不要说仆从军了。 这是典型的坐井观天,眼中即世界,而后果,只能用很严重来形容。 敢战士们策马上前,直接刷刷刷就是一波箭雨。 力大势沉的箭矢又准又快,堪称箭箭毙命。 反观马贼一方的武器就连盔甲的防御都破不开,更别提他们的箭矢了,实在是脆弱的可笑。 被匈奴赶到这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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